篇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内容
一、目的与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与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同步推进,特制定本制度。通过实施学校意识形态述职制度,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1.学校党委(党组)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学校行政领导班子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推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4.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个人职责,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贡献力量。
四、述职内容
1.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情况;
(3)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情况;
(4)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5)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6)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情况。
2.部门、单位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情况;
(3)加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情况;
(4)加强本部门、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5)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6)加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情况。
3.教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情况;
(3)加强自身思想政治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4)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情况;
(5)发现、报告、抵制不良信息情况。
五、述职程序
1.学校党委(党组)每年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参加。
2.部门、单位负责人每年向学校党委(党组)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教职工每年向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一次个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4.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学校、部门、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监督与考核
1.学校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述职工作质量。
2.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部门、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党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内容
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校园意识形态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学术研究、宣传舆论、文化活动、网络空间等。
3.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持党的领导,遵循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阵地管理
1.课堂教学
(1)教师应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内容,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观念。
(2)加强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程在意识形态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2.学术研究
(1)鼓励学术创新,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伪科学、反科学和有害于社会主义事业的研究。
(2)加强科研项目和成果的意识形态审查,确保学术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
3.宣传舆论
(1)加强校园媒体管理,充分发挥宣传舆论阵地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严格审核新闻、评论、广告等宣传内容,确保宣传舆论的正确导向。
4.文化活动
(1)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2)加强对文化活动的指导和监管,防止出现不良文化现象。
5.网络空间
(1)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确保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安全。
(2)加强网络舆论引导,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和单位绩效考核体系。
四、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意识形态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
2.定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讨,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意识。
3.强化对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确保其能够有效指导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预防与处理
1.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和风险。
2.加强对师生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情况。
3.对于涉及意识形态的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六、资源保障
1.学校应合理配置意识形态工作所需资源,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施支持。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3.保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合法权益,激发工作积极性。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
1.在国际合作与交流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2.加强对国际合作项目的审查,确保项目内容符合我国社会主义价值观。
3.增进与国际友好学校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交流,积极宣传我国教育成果和价值观。
八、宣传教育与培训
1.广泛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和认同。
2.定期举办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通过校报、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评估与反馈
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评估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及时总结意识形态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不断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九、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
1.根据国家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2.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3.定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研讨会,交流经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十、责任落实与监督问责
1.明确各级领导和责任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3.强化责任追究结果的运用,将问责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十一、信息安全与保密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外部有害信息的渗透和干扰。
2.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敏感问题,要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十二、应急预案与处置
1.制定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措施。
2.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3.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十三、文化建设与融合
1.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将意识形态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活动中,提升校园文化内涵。
2.加强对不同文化背景下师生意识形态差异的研究,促进文化交流与融合。
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增强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自信。
十四、总结与展望
1.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成效,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结合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展望意识形态工作未来,制定中长期目标和年度计划。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改革。
十四、组织协调与联动
1.加强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合力。
2.建立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3.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十五、研究与调研
1.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理论研究,为指导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2.定期组织专题调研,了解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3.加强对国内外意识形态发展趋势的研究,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十六、考核评价与激励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成效。
2.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3.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十七、法制教育与维权
1.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建立健全师生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侵权行为。
3.强化师生意识形态维权意识,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行动。
十八、档案管理与归档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档案的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3.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档案进行审查,为工作总结、评估和改进提供依据。
十九、宣传引导与舆论监督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舆论氛围。
2.严格舆论监督,及时纠正错误观点和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论扩散。
3.充分发挥校园媒体作用,传播正能量,提升校园舆论引导力。
二十、持续优化与创新发展
1.深入分析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优化工作策略和措施。
2.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创新实践。
3.定期举办意识形态工作创新成果展示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十、监督反馈与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持续推进。
3.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质量。
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是确保校园意识形态安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本制度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资源保障、宣传教育与培训、应急预案与处置、文化建设与融合、研究调研、考核评价与激励、法制教育与维权、档案管理与归档、宣传引导与舆论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通过持续优化与创新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将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构建和谐校园、服务国家发展
战略贡献力量。
篇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内容
学校意识形态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和规范学校内部秩序,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风,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形态,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意识形态规章制度是学校对学生、教职工的行为、言论规范及价值观念的约束和规定。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师生,在校园内和校外活动中必须遵守。
第四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对学校意识形态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监督和实施。
第二章
学生思想教育
第五条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形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第六条学生要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第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劳动,尊重劳动成果,培养劳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九条学生应当注重身心修养,发展个人潜能,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条学生应当坚持学习,勤奋好学,热爱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方法。
第三章
学生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尊重他人,礼貌待人,不得损害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利益。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不得擅自离校、早退、逃课、打架斗殴、欺凌他人等违反秩序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禁止的行为规范,不得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术规范,不得抄袭、篡改、偷窃他人作品,保护知识产权,坚决抵制作弊、舞弊等不端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卫生,节约用水用电,遵守宿舍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第四章
教职工思想教育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当树立党性观念,维护党和国家形象,不得传播错误思想,损害党和国家利益。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起到良师益友的作用,教书育人,示范行为,成为学生的榜样。
第十八条教职工应当遵守教育规律,科学教育,不得传授错误知识,抄袭、篡改他人作品,保护知识产权。
第十九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师德师风,不得教师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保持职业操守,自觉接受学校领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教职工应当注重业务能力提升,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提升自身素质。
第五章
教职工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校领导,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教职工擅自离职、早退、缺席、私下教学等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维护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应当保护学生隐私与人格尊严,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侮辱。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监督检查,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及时解决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保持校园和谐稳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开展意识形态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正确思想,传播先进文化,塑造良好氛围。
第二十七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保障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及时修改完善,做好宣传推广,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效力。
第七章
责任与惩戒
第二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
第三十条对于恶意违反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包括责令停职、降职、撤职、开除等。
第三十一条对于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和利益的违规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管理人员制定,经学校教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领导签署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动,经学校领导签署,公告于全校。
第三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维护学校秩序和稳定。
总结:
以上为学校意识形态规章制度的范本,旨在规范学校师生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维护学校秩序和稳定。希望全体师生能够自觉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校氛围,共同为实现学校的教育目标而努力奋斗。
篇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内容
一、制度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明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提高学校师生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3.及时发现、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三、组织架构
1.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宣传、教育、学生、教师等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四、工作职责
1.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评估和应对。
2.学校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3.各二级党组织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4.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将意识形态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教材、课程、教学大纲等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5.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6.学校教师工作部门负责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
五、工作内容
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加强师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确保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意识形态安全。
3.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
4.加强对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师生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
5.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
六、制度保障
1.学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2.学校将意识形态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顺利开展。
3.学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选拔任用、教师职称评定等环节,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内容
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对师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三条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坚持师生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思想政治课教师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第六条
学校党支部负责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总结意识形态工作经验。
第七条
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力量,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
学校其他教师也应承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中,为学生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
第三章
内容管理
第九条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
(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
(四)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宣传优秀教师和学生典型,树立正能量。
第十条
学校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内容的正确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
途径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应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活动等途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第十二条
课堂教学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渠道,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有机融入意识形态教育内容。
第十三条
校园文化建设应围绕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第十四条
学生活动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载体,学校应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章
监督与评估
第十五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机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
学校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体系,对意识形态工作成绩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学校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对意识形态工作失误或失职的教职工进行问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导小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
篇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内容
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度
一、总则
为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领导地位,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从现实出发,结合学校的实际,推进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3.坚持科学民主原则,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目标任务
1.厘清学校意识形态管理的政治方向,建立正确的管理导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
3.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组织领导
1.学校意识形态管理由学校党委领导,学校行政主持。
2.学校设立意识形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意识形态管理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指导学校的意识形态工作。
3.学校意识形态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育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4.学校党委宣传部(处)作为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六、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1.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意识形态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引导,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
2.建设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加强对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
3.完善德育工作。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明礼懂礼的好习惯。
4.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强化师德建设。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塑造良好的学校文化氛围。
七、管理措施
1.加强对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贯通的管理体系。
2.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加强对学生成长的照顾,关注学生的成长成才,推进学生全面发展。
4.加强师生管理,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5.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八、监督与检查
1.学校领导对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学校意识形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学校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九、奖惩机制
1.对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对违反意识形态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对于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规定予以处分。
十、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学校党委宣传部(处)负责解释。
篇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内容
教育系统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1.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塑造良好的道德风尚,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2.学校应根据自身特点制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保证其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3.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互动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参与,构建公正、和谐的校园氛围。
二、组织领导
1.学校设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并监督、评估落实情况。
2.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设置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进行。
3.在学校组织架构中设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并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三、学校宣传
1.学校应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2.学校应建立健全各种宣传渠道,包括校报、校园电视、校园广播等,加强校园媒体建设,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宣传资源。
3.学校应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如讲座、展览、竞赛等,激发学生对科学、文化和艺术的兴趣,培养综合素质。
四、课程建设
1.学校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合理安排课程内容,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学校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学校应积极组织课程研究和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素质,确保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
五、活动组织
1.学校应加强各类社团和兴趣小组的组织,为学生提供广泛的活动选择,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实践能力。
2.学校应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艺术活动,如展览、音乐会、话剧等,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3.学校应注重开展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专题讲座、座谈会、辩论赛等,增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
六、师生交流
1.学校应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增进师生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
2.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平台,促进思想的碰撞和发展。
3.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七、考核评估
1.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评估。
2.学校应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学校应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和社会公众进行意识形态工作效果的公开评估,接受社会监督和反馈。
八、附则
1.学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2.学校应加强与社会机构的合作,借鉴各方面经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3.学校应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研讨会和培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专业水平。
以上是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范本,供教育系统学校参考使用。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以确保制度的实际操作效果。
教育系统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范文(二)
是指在教育系统中,学校对于意识形态的阵地进行管理的机制和规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和正确导向,保证教育的纯洁性和正义性。
教育系统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领导责任制度:学校的领导要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负责,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指导思想,并将其落实到具体实践中。领导要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教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意识形态的认识和素养。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讲座、研讨等,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宣传和普及,使教职工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引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
3.教材教辅材料审核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教材教辅材料审核制度,对于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教材和教辅材料要及时发现并进行整改。同时,还要加强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内容和立意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能够正确引导学生的价值观和思想观念。
4.学生管理规范制度:学校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管理制度,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引导学生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学校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错误观念,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使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家长参与管理制度: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家校共育的机制。通过开展家长会、亲子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家长的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对待教育和教育工作。
6.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制度:学校要加强对校内舆论的引导和宣传工作,确保正确的意识形态观点在师生中传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活动,加强对正能量和正确价值观的宣传,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观念。
综上所述,教育系统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在学校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保证学校教育的正确导向和正确引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
教育系统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范文(三)
一、制定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学校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措施。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三、以队伍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切实把控课堂阵地
在教育教学环节,坚持正确导向。
坚持“教学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授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四、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特有的文化平台构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篇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内容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本
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本(二)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____月中旬、____月中旬、____月中旬、____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本(三)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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